关于申报2017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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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各专利申请人关于申报2017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14〕178号)、《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京知局〔2015〕38号)的规定及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的要求,现就2017年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专利资助金资助对象 

    注册或登记地在本市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个人。资助涉及的专利具有多个权利人的,必须是第一权利人。 

二、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12月01日-2017年02月10日; 

纸件材料申报时间:2016年12月01日-2017年02月17日; 

三、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网址 

http://zizhu.bjipo.gov.cn 

先注册再申报

四、北京市专利资助金资助申报范围 

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的申请费用; 

五、北京市专利资助金补助资金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150元。

六、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方式

1.专利资助金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申报是指申请人在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表。

3.纸件材料申报是指网上申报后,将纸件材料提交至北京代办处。

4.申请人原则上应自行申报资助金。

每个申报周期内,申请人仅能申报一次。

七、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方式 - 网上申报

1、申请人应首先在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申报表。注册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2、提交申报表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看通知。

3、申报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件材料。

4、申报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表。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未提出申报。

八、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方式 - 纸件材料申报

1、纸件材料包括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和专利证明材料三部分。申报材料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

2、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报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4、纸件材料应按照顺序沿左侧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应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中记载的文件顺序依次排放。

上述材料应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文件应整洁、清晰。

5、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对于提交的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指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

6、未在指定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九、北京市专利资助金资金发放

1、对于事业单位和自然人,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发放;对于企业及其它类型机构,采取转账支票的方式发放。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领取专利资助金的,应及时查看银行账户。

3、通过转账支票方式领取专利资助金的,应在指定期限内到北京代办处办理申领手续,不得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领取。

4、以下情况之一视为放弃领取专利资助金:

(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有误的;

(二)逾期不领取的;

(三)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支票过期的;

(四)因保存不善造成支票丢失,未及时通知北京代办处并通过法院办理公告遗失手续的。

本次申报资金发放时间大致于:2017.4 - 2017.5月份。

十、北京市专利资助金受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三层301 

联系电话:82612006-352、35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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