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准备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6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对于认定成功的企业也已经全部公示,对于未赶上2016年认定的企业们,只有奋战2017年,充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准备工作,2017年进行申报,才能最终认定成功。
一、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的调整:
1、调整了“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的指标
为了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6%调整为5%。
2、调整了“科技人员占比”指标
将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条件,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调整认定条件中对知识产权的要求
取消了原来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取消了原有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更有利于更好的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4、缩短公示时间
认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的时间由原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
5、增加异地搬迁内容
为促进区域产业转移和协调发展,增加对异地搬迁企业资质互认的相关内容,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
二、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发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反行为。
三、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关注的要点
1、知识产权准备是重中之重,今年新政策对知识产权的评分作出较大调整,不再只是数量多就能拿高分,在保证量的同时还要求体现质,质表现在知识产权类型,与产品相关度、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发明专利的得分高于实用新型或软著)。所谓量指的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今年高新认定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即:一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只能用在一项产品(服务)上,且知识产权必须授权。
2、做好研发加计扣除以免后顾之忧。从今年开始,高企材料上交后,税务部门将加大对没有做过加计扣除的企业重点稽查,在需企业提供专项审计研发费用与汇算清缴的研发费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外,还要对企业的研发费用明细账进行审核。
四、 对专项审计从生产成本中列支研发费的企业,税务部门对高企评审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最后附上一些问题的解答:
1、认定条件提到的总收入、销售收入,具体应该如何计算呢?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2、认定条件中提及科技人员、职工总数具体包括哪些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是什么?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具体规定和口径详见《工作指引》。
4、请问当年所有用于研发的费用都可以参与加计扣除吗?
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费用范围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
5、《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哪些变化?
与原技术领域相比,修订后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是扩充服务业支撑技术。
如新增“检验检测认证技术”、“现代体育服务支撑技术”及“智慧城市服务支撑技术”等行业特征明显的内容;对 “研发与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等技术领域进行了补充。
(2)是增加相关领域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
如新增“增材制造技术”、“石墨烯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关键技术”、“新能源汽车试验测试及基础设施技术”等先进技术。同时,排除了落后的产业技术与产品内容。
(3)是增强内容的规范性和技术特点。
突出领域的关键技术要求,尽可能去除产业类、产品化描述;加强领域间的协调,避免重复和遗漏;表述上力求准确、精炼、规范、专业。
6、哪些情况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