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版权的真正区别
在目前企业家们对知识产权日趋重视的年代,对于每个企业来说,商标,专利,版权的申请登记是非常之常见和必要的。
很多企业家们来问小编,到底什么是商标,专利,版权,他们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说一说!
一、什么是商标及相关知识:
商标俗称牌子,比如,麦当劳,肯德基,蓝月亮,茅台,飘柔,王老吉等等,都是商标,其是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同其他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商标全国唯一,如果申请人的商标与他人的商标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则无法注册成功,商标注册成功后通常会在右下角或者右上角打上R标记。商标的有效期为注册成功后10年,如果需要维持商标权的,则需要在商标期满前1年内或者期满半年内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商标有地域限制,即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能在中国受保护,需要在其他国家受保护,则需要注册申请当地的商标,可以通过马德里、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或者逐一国进行注册申请。
并且商标法中规定,如下商标名称是不能做为商标注册申请的。
1、禁止条款: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无显著性条款: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并且商标可以进行认定为省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并且政府有相应的补贴。
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可以在45个大类进行商标的保护。进行对抗其他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什么是专利及相关知识: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国家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权利继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专利也是分为地域性的,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只在中国进行保护,需要在其他国家需要保护的,也需要申请当地国的专利。
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所以外观设计专利是一个立体包装。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是一个实际产品。
3、发明专利申请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分为产品发明或者是方法发明。
目前三种专利类型中发明专利的含金量最高,获得授权率也最困难。
并且专利申请需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的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专利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像件;
(2)专利申请提交前,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以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3)在该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的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显著进步。
3、实用性的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专利的期后不得续展。
三、什么是版权及相关知识:
1、版权注册即著作权注册,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2、版权注册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小说、诗词、散文、论文、速记记录、数字游戏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说、布道等口语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音乐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版画、雕塑、雕刻等美术作品;实用美术作品;建筑艺术作品;摄影艺术作品;电影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 、科学技术有关的示意图 、地图、 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
3、版权注册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4、版权注册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5、版权注册的保护期限为:
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6、版权注册有个国际条约《伯尔尼公约》,参与国家比较广泛,实际上可以认为版权是全球生效的,即版权一旦产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同样获得保护。
7、版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一经完成,作者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当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常常遇到举证困难,因此各国均鼓励作者对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今后的行政救济和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同时,作者在进行版权贸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这样的权利证明文件来方便与另一方签订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
四、案例说明
下面就这三种知识产权保护方法举一个栗子,比如智能生产汽车公司,其产品在上市前应该有一个响亮的名字,比如取名为“ABC”,那么“ABC”就可作为这款汽车的商标,一旦“ABC”商标通过了注册,那么在智能汽车领域,未经A公司允许,他人就不可以再使用“ABC”这个品牌。
其次,仅仅不让他人使用“ABC”这个名字当然不能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比如智能汽车中具有突破性的技术就无法通过申请商标来保护。此时,专利就派上用场了。如果A公司为该项技术申请了专利,竞争对手即便破解了相关技术,也不能擅自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就最大限度地保护了A公司的专利技术不受侵犯。
再次,软件系统对于智能汽车也非常重要,为了防止竞争对手抄袭软件源代码等,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软件著作权属于版权的一种),如果抄袭事件发生,A公司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就是强有力的维权证据。
综上所述,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各不相同:商标保护的重点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而专利保护的重点是具有新颖性的技术,版权保护的重点则是独创性的作品。从上文的例子也可看出,为了保护智能汽车的名称、技术和软件源代码,A公司分别申请了商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此达到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五、综上所述
商标和专利证书具有极强的证明效力,在产品面世之前,一定要进行商标和专利的注册和申请,防止他人抢注。版权主要起到登记举证的责任,没有证明效力,但如果不做版权登记,在进行维权的时候很难提供原始时间证明的证据,或者就算有这些证明,所花费的举证成本也是高于版权登记费用的,所以版权登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证据。
三种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登记,并不是唯一性的,而应该是结合进行,全面的保护。否则在实际的争议中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