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中组合商标分开申请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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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中组合商标分开申请的好处

申请人在小盾知识产权公司注册商标的时候,如果是组合商标,小盾知识产权的法务顾问都会建议申请人将组合商标的中文、英文、图形三个部分单独申请。

那为什么小盾知识产权法务顾问要这样建议呢,有很多申请人有疑问和怀疑。

其实这并不是法务顾问们想赚取申请人的客户服务费用的手段,而是站在专业的角度帮助申请人避开商标申请的风险。

那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其中的好处:

1、降低风险

审查员在审查组合商标的时候,会将每个单独元素与在先申请商标进行单独审查,如中文部分与在先中文部分的商标进行审查。

如果商标一个元素查询到与他人存在在先相同或近似部分,则整个组合商标将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分开申请则可以降低该风险,使得商标的中文,英文或图形某一元素注册成功。

2、使用方便

按照商标法规定,商标在使用时需要按注册时的商标标样使用,对于擅自修改商标标样的,则造成不规范使用,将会承担不必要的后果。

所以组合商标申请成功后,在使用时,只能按组合商标标志使用。

但如果是分开申请,在中文,英文,图形三个部分都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可以将该三个部分组合使用,也可以随意组合使用,都属于规范使用,所以分开申请使用上更方便。

3、时间的降低

组合申请的商标其审查速度比单独申请的商标相对较慢,因为每个部分都需要分开审查,而分开申请审查速度更快,所以将会提高审查时间,使得商标更快的注册成功。

4、费用问题

组合申请费用少,单独申请费用多。组合申请只是一个商标的钱,而分开申请则按照商标部分和类别来算商标申请,成本上有所增加,虽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形效益要远远大于分开申请注册的这笔费用。

所以综上所述,小盾知识产权法务顾问则会建议申请人对于组合商标分开申请,还为申请人考虑到了将来的侵权纠纷。 因为申请人如果按组合商标申请,在使用的时候只是使用了组合商标的某部分,那法院不一定会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组合商标是近似商标。

分开申请的,侵权人如果还是使用组合商标中部分的话,法院则极大可能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分开注册的商标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