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专利需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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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专利需注意什么?

科技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源泉,专利代表着一个企业的科技实力,是提升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所在,是维护企业智力成果的有力武器,那申请专利的时候,很多企业就会有疑问,这产品是新的,还不知道有没有市场,如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申请,万一以后没市场了,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吗?

所以对于企业新产品到底是先投放市场,还是先申请专利,今天小盾知识产权就给您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一位老科学家发明了一种产品,因为该种产品在定性之前需要反复试验,并且需要测试是否可以适应各种恶劣环境,所以在发明的过程中老科学家拿到了几家公司的车间内进行试验,生产出产品投放市场,并跟踪、收集客户反馈信息,经过反复修改,直到生产出满意的产品之后,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专利授权之后,发现其中做过试验的一家公司已经开始生产此类产品并推向市场,老科学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该公司随即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理由是该专利方案在申请之前已经公开,丧失了新颖性。该公司的证据是:在申请专利之前产品已经被老科学家自己生产出来,并已经推向市场,老科学家非常不理解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和“公开”的规定,坚持认为自己生产产品不属于公开,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专利无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驳回了老科学家的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专利申请之前就公开,生产出来了产品并推向市场,相关领域技术人员通过简单的观察、测量即可获得该技术方案的话,便已经构成了专利法规定中的“公开”,将丧失新颖性,不具有新颖性的专利是没办法获得专利授权的,即使通过审查被授予了专利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时都可以申请该专利无效,导致专利得不到有效保护,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您的专利成为公众的技术,白白给别人做了嫁衣裳,还有可能行业会被做烂。

产品没有投入市场之前申请专利,万一产品在市场上不能得到认可,顶多浪费一些专利申请费用;但是如果没有在投入市场之前申请专利,产品被市场认可,则面临的是市场份额被分割,胜利果实被分享,这个蛋糕远远大于专利申请费用。

所以在产品开发初期就应着手专利申请工作,试制完成、投放市场之前这段时间为最佳提交申请文件时间。如果投放市场后还要对产品做进一步的改良,通常是指我们所说的二代、三代等系列产品,企业可以以原申请为优先权基础追加新的专利,提出新的权利请求,这时企业仍然享有"先申请先得"的优势。

申请专利的类型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在专利的申请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实质审查,审批时间一般会延长到2到3年,而实用新型专利无需实审,审批时间则会减少到8~10月。专利授权后,发明专利的权利保护年限为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为10年。

因此,在专利的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视产品的具体性质来确定申请类型。若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又急于占领市场,并且预计只能在市场中短期存在(容易被淘汰或更新),那就以实用新型作为申请类型。否则,产品技术含量高,尤其是属于基础专利的,想长期占领市场,那么就适合作为发明专利来申请。

专利检索避免侵权

在申请专利前,企业需要检索相关专利文献,通过仔细分析和比较相关专利,在申请书中突出专利的"新颖性",使专利权限有的放矢,避免产生侵权的麻烦。因为一旦被专利权人告上法庭,企业将会遭受巨大损失。

专利年费的缴纳

企业在专利权被授予的当年就要开始缴纳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届满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缴纳,即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或者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否则专利权将会因此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