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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版权取得突破性发展,小盾知识产权认为2015年中国版权界的版权年,以往商标和专利虽也有长足发展,但版权的重视历来不如二者,但2015年见证了版权行业腾飞的速度。由于以前对版权的重视度不够,导致侵犯版权的行为非常严重,2015年各种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纠纷的划分越来越清晰,不要以为KTV点播歌曲无需支付版权费算鸡毛小事,各种网络小说被改编成热门影视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一发不可收拾,我们来看看2015年小盾知识产权从这以下方面看中国版权的历史发展机遇。
1.保护全球影业版权命脉的里程碑会议
6月15日,在世界电影诞生120周年、中国电影诞生110周年之际,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主办了“电影和版权在文化与经济上的重要性”高端圆桌会议。会议吸引了200余名来自WIPO及其成员国巴林、中国、哥伦比亚、加纳、日本、马来西亚、韩国、斯里兰卡、泰国、英国、美国、越南等10余个国家的代表,部分国家驻华使领馆知识产权专员,以及国际版权组织、著作权涉外认证机构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负责人,中外电影版权保护方面的专家学者。与会者在国际层面上就版权保护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尤其是电影和版权在文化与经济上的重要性展开了热烈讨论,分享各自观点,探索电影版权保护的新途径和版权合作的新模式。
小盾点评:由于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互联网增强了版权的收益空间,但是网络盗版严重威胁经济发展,遏制侵权盗版刻不容缓。版权登记是有效的证明版权所有的唯一方式,所以说2015年影视业版权已经受到广泛关注和高度保护。
2:停止传播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
2015年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则达到440.7亿元人民币。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音乐版权诉讼发生很多诉讼案件。 2015年6月,阿里音乐起诉酷狗侵犯其独家版权歌曲共260首;随后,酷狗反诉阿里音乐侵犯其独家版权音乐作品456首。
小盾点评:可以想象在音乐版权的重视程度,是对歌手的尊重,是对音乐版权的尊重,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然而,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以上提供音乐产品或音乐服务内容的企业已达695家,音乐APP多达3.1万个,所以该通知只是一个开端,保护音乐版权任重道远。
3.未经授权的作品不得分享
2015年10月,中国国家版权局正式下达了关于网盘的第一号“禁令”——《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禁令”中进一步明确了网盘服务商在提供网盘服务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和需要承担的责任,不仅要求网盘服务商要运用各种手段主动屏蔽及移除侵权作品,还要对侵权用户做出一定的处罚,监管不力者将依法进行查处。通过对网盘服务商的“施压”,力争全面禁止网盘中侵权作品的传播。此消息一出,各大网盘服务商人人自危。
小盾点评:在此次颁发的“网盘禁令”中,虽然更多的是责令服务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但实际上,原创者在其中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可以看到,在《通知》中有多条涉及“权利人通知、投诉”的内容,除了一些重点监管作品、正在热播热卖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是否属于违法上传的侵权作品,则需要原创者(权利人)主动提供著作权证明作为证据,之后方可向服务商投诉、举报,进行维权。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版权保护行为仍需要原创者通过“自救”来完成。
4.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成立
为加强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在国家版权局的倡导和支持下,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10月28日在北京成立。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台儿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上海)、成都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横琴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等12家。 建立起新的版权合作机制,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也为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版权相关机构广泛交流、加强合作、共促版权产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小盾点评:版权行业联盟是版权及知识产权发展的必然因素,让行业联盟更加容易制定版权保护规则和拓宽保护范围和力度。
5:中国知识产权和美国知识产权美通过机顶盒保护文创产业
2015年6月30日,机顶盒涉及的版权保护研讨会在深圳举行。来自中国和美国的著名学者、产业界专家纷纷发言,共同探讨通过机顶盒传播的文创产业版权保护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三网融合,设备制造商与内容平台、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之间的博弈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腾讯研究院法学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司晓博士表示,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4.33亿,占6.49亿网民的66.7%,其中70.0%用户使用网络机顶盒,广电机顶盒和互联网机顶盒市场占有率均在25%左右。专家们除了探讨机顶盒所遭遇的侵权问题,并提出了机顶盒涉及的版权保护建议。
小盾点评:打击机顶盒侵权问题,首先建议行业自发的打击盗版,采购正版内容的商业模式快速建立;其次,关注云存储、云播放;在法律方面,建议增加惩罚性赔偿和赋予行政机关以快速执法的权限,以应对快速演进的技术变革。为了不限制新技术的发展应用,现行著作权法已作了合理的安排,规定了一定的免责条款。
6.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成立
为加强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在国家版权局的倡导和支持下,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10月28日在京成立。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台儿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上海)、成都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横琴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等12家。 建立起新的版权合作机制,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也为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版权相关机构广泛交流、加强合作、共促版权产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小盾点评:行业联盟是版权及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行业联盟的成立,更容易制定健康有序的发展规则。
7.我国著作权登记量创历史新高
1、根据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连续5年开展的“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的调研结果显示:我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比重保持增长,已占全国GDP的6.87%。 2、登记量再创历史同期新高。2011—2014年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共计283.0169万件,比十一五时期增长了47.6%。2015年截至目前,全国作品登记共计691781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92152件,著作权质权登记358件,总量已达893061件。
小盾点评:2015年权登记量说明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争强,全民版权保护意识大大增强,在历史大环境下,国家势必将版权保护提升到非常重视的层面上,会加强权利人的保护和创富的版权利益上来。
综上所诉,小盾知识产权在2015年版权登记上交易量也增长50%以上,尤其是互联网行业的软件著作权和美术,音乐,摄影作品上增长最多。在互联网的发展浪潮里对于版权的保护小盾知识产权认为目前还只是开始,未来10年版权业将会更加迅速发展。对版权的保护也会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