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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已核准注册商标或已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
(3)、商标局对商标变更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变更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变更证明一起使用。
(4)、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5)、若有他人申请贵公司商标三年停止使用而对您的商标提出撤消申请, 商标局所有相关的商标文件都会通过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地址邮寄给您,
如由于未及时 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名义或地址,商标局的文件将不能送达给您,您的商标有可能因此 而被撤消(已有大量因此原因商标被撤的先例)。
1、递交如下材料给到小盾进行商标变更;
a、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
b、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
c、申请人名义变更: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2、小盾当天网上递交材料给到商标局进行上报,包括如下材料:
a、申请书
b、委托书
c、客户证明文件
3、商标局2个半月下发受理通知书
4、商标变更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6个月左右
(1)《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代理人或删减商品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2)倘若有他人申请贵公司商标三年停止使用而对贵公司商标提出撤消申请,商标局所有相关的商标文件都会通过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地址邮寄给贵公司,
如由于未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名义或地址,商标局的文件将不能送达贵公司,贵公司的商标有可能因此而被撤消(已有因此原因商标被撤的先例)。
(3)《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A:商标变更所需文件
(1)、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
(3)、变更名义: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变更后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变更地址:变更后的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B:商标变更的程序
商标变更完成所需的时间大概需要4个月,整个流程分为申请、审查、公告、核发变更证明。
C:商标变更所需费用
变更所需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件。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包括已上初审公告尚在公告期的商标),没有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
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和签字或盖章的变更后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注册人地址变更的仅需提供地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需提交如下文件:
a、 申请书;
b、委托书
c、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d、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商标变更: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商品项目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
注册商标的变更,变更的项目是名义和地址;注册商标的转让,转让的是商标的主体
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属于转让范围。